2021年第三屆亞洲青年運動會(以下簡稱“汕頭2021亞青會”)將于2022年12月20—28日在中國廣東省汕頭市舉行。為充分展示中國傳統文化魅力及主辦城市汕頭的風土人情,第三屆亞洲青年運動會汕頭市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將在運動員村舉辦“多彩中國”文化展(以下簡稱“文化展”),讓各參賽代表團的運動員共享多樣文化,感受中國情誼。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文化展作品,具體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2年3—7月。
二、應征人資格
國內外熱愛奧林匹克運動,關注和支持汕頭2021亞青會籌辦工作,愿意積極參與汕頭2021亞青會文化展作品創作的各界人士均可參加本次征集活動。
三、征集內容和要求
(一)征集對象:面向全國書畫、篆刻愛好者、非遺傳承人群及創意設計團隊征集文化展作品。
(二)應征作品包括:書法、繪畫、篆刻及抽紗、陶瓷、剪紙、泥塑等傳統美術及傳統技藝類非遺作品、文創作品及其他。
(三)應征作品要求:
1.應征作品需具備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特色和汕頭城市特質,作品在形式和內容上提倡有創新、有時代特色,兼具藝術性和環保性。
2.應征作品的內容和元素應充分尊重亞洲各國家、地區禮儀習俗與禁忌。
3.應征作品的內容和元素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4.應征作品須為實物作品。
5.應征人可提交符合本征集啟事要求的現有作品或根據本征集啟事要求制作應征作品。
(四)應征作品必須為應征人原創作品,如有代工、抄襲等造假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即刻取消入展資格,由此產生的不良影響和法律糾紛悉由應征人自行承擔。
四、應征作品提交
應征人須按以下要求提交應征作品。應征人未能按應征作品要求完整提交其須提交的全部文件、應征人提交的應征作品存在內容不真實或其他瑕疵、或違反本征集啟事其他要求的應征作品,均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應征作品。
(一)應征人可提交的應征作品數量
應征人提交的應征作品數量不限,即:應征人可以提交一件應征作品,也可以提交多件應征作品。
(二)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1.自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發出本征集啟事之時起,任何應征人均可按要求提交應征作品。
2.應征人需以郵寄送達方式向以下地址和收件人提交應征作品。
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東海岸新城汕港路1號寶能時代灣3棟2樓210室
收件人:2021年第三屆亞洲青年運動會汕頭市執委會文化交流部青少年文化教育項目組
聯系電話:0754-87232929
3.本次征集接收應征作品最晚時間為北京時間2022年7月31日(以下統稱“應征截止時間”),應征截止時間以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簽收應征人郵件時間為準。應征截止時間后提交的應征作品,均為無效應征作品。
(三)應征作品的文件組成
應征人郵寄作品時須一并提交以下相關基本信息:《承諾書》(詳見附件1)、《授權書》(詳見附件2)、《應征人應征表格》(詳見附件3)和應征人身份證明文件。
中國國籍自然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外國國籍/無國籍自然人須提交護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應征人有法定代理人的,應同時提交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要求同上);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應征人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證書(如有),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同一應征人如有多件作品,請分別填寫《應征人應征表格》。
(四)應征作品的撤回
應征人向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提交應征作品后,不得撤回應征作品。
五、征集結果應用
文化展作品征集活動結束后,由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邀請相關策展專家遴選出入選作品。專家遴選為最終決定,不接受任何形式申訴。
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將對入選作品頒發證書,并集中在賽時于運動員村內展示,展后收藏成為亞青文化遺產重要組成部分。
未入選的作品不予退還,由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發函告知并致謝。
六、其它事項
(一)本征集啟事的相關組成文件應被認為是相互說明的。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有權就任何文件之間的矛盾或歧義進行解釋、澄清、補充、說明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有關上述各項應征要求及作品權屬等方面的詳細內容,應征人應仔細閱讀了解。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保留對本次征集活動的解釋權。
(二)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就本次征集活動對應征人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況:本次征集過程中的任何技術失誤、故障或延遲,因參與或未能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產生的任何損失或傷害、以及由此產生的任何丟失內容、利潤損失、直接或間接的懲罰和損害。
(三)本征集啟事及其全部附件、應征作品及相關文件中所提及的天數均為日歷日(而非工作日),所提及的所有具體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亞青會汕頭市執委會期待并歡迎全國文藝工作者、非遺傳承人、體育愛好者和各界熱心人士,為汕頭2021亞青會“多彩中國”文化展作品征集活動貢獻才華、智慧和力量,共同創作出一批展現中國氣派、廣東風采、汕頭魅力的文化作品,成為汕頭2021亞青會的重要記憶和賽事遺產的組成部分。
第三屆亞洲青年運動會汕頭市執行委員會
2022年3月18日